专挑仪征老年人下手!警惕会议营、销温柔陷阱 发布时间:2024-03-12 10:53:18  来源:Kaiyun主页

  免费听健康讲座,开会就送鸡蛋、面条,保健品卖白菜价……近年来,通过“会议营销”虚假宣传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这些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其实是一些人设置的“温柔陷阱”。连日来,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多起会议营销形式欺骗老年人的投诉举报。

  11月8日上午7:30,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联合组成的执法队伍来到城区工农路的富丽华酒店二楼,大厅内近100名老人聚集在一起,听“销售人员”的宣传,现场了解到,听课老人均是被商家以免费发放鸡蛋、面条等礼品的方式吸引到店。

  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的经营资质,是否明码标价,产品质量,票据是否齐全,要不要进行虚假宣传等方面开展检查。“近期接到多起会议营销形式欺骗老年人的投诉举报,为严厉打击会议营销中非法经营和虛假宣传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全市放心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打击会议营销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时乐平介绍说。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执法车辆4台,组成2个检查组。以近期投诉举报反映频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销售食品、保健食品以及会议营销虚假宣传等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相关单位4家,对涉嫌虚假宣传的经营单位,分别制作了检查记录,对涉嫌虚假宣传的证据材料来了登记保存,进一步核实是不是真的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涉案人员由公安机关做进一步核查。“下一步将对行动中发现的虛假宣传、销售问题产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众多购买的人 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保健食品时,不要轻信卖家的虛假夸大宣传,要理性消费。当遇到有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或销售非法产品的,请拨打12315 、12345 热线投诉举报。”时乐平说。

  案例一:仪征市旭华食品经营部利用会销方式对羊奶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3年5月1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行全方位检查,情况如下:该场所设有会场,会场内有60余名中老年人,会场主席台有人持话筒讲解,会场投影屏幕正在播放宣传PPT,该PPT内容:

  ③小孩常喝羊奶 :益智健脑、提高记忆。羊乳中天然核酸(DNA,RNA)含量丰富,它可增加脑细胞对蛋白质的利用率。

  ④老年人常喝羊奶:提高免疫力,延年益寿,长时间喝可增强人体自身免疫力和预防肺部及呼吸疾病。EGF:对人体鼻腔、血管、咽喉 胃黏膜有良好的修复作用,可提升人体抵抗感冒等病毒侵害的能力,减少疾病的发生”;

  该经营部陈述现场通过会销模式从事西域总督®全脂纯羊奶粉的食品销售。该经营部涉嫌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经批准,2023年5月16日立案。

  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虽然该经营部的上述部分宣传内容是引用了《高效精准养奶山羊230问》、《图解本草纲目》等书籍,但西域总督®全脂纯羊奶粉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食品,只是普通食品。普通食品不应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

  该经营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利用会议、讲座的方式对其销售的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经营部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该经营部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责令该经营部消除影响,对该经营部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0350元。综上,对该经营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0350元;2、罚款20000元;以上罚没金额合计30350元。

  2023年5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以会销形式向中老年人推荐销售某品牌羊奶粉,会议现场演示的羊奶粉宣传PPT中包含了“羊奶能很好的中和体内的酸性和毒性物质”、“羊奶中富含与母乳相同的上皮细胞生长因子(EGF),对人体鼻腔、血管、咽喉、肠胃等黏膜有良好的修复作用,可提升人体抵抗感冒等病毒侵害的能力,减少疾病的发生”、“抵抗多种病毒及细菌侵袭,调节免疫力、提升抵抗力”、“羊奶粉中的免疫球蛋白能抵抗多种病毒及细菌侵袭,调节免疫力、提升抵抗力;杀伤或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的作用”等宣传语,明示、暗示其销售的羊奶粉有疾病预防、保健功能。

  经查,当事人组织工作人员,在超市、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地进行宣传,宣称到店可免费领取油、盐、鸡蛋等生活用品,吸引一些中老年人到店听课,在会上播放一些养生类视频引起参会者对身体健康的关注,进而开始夸大宣传其销售的羊奶粉有上述保健功能,诱使参会人员购买羊奶粉。

  当事人出于销售商品的目的,以召开商品宣传会的形式宣传其销售的羊奶粉,属于商业宣传活动。在宣传商品过程中,使用未经证实、无相关依据的资料,明示、暗示涉案的普通食品羊奶粉有疾病预防、保健功能,对涉案商品的性能、功能、曾获荣誉、奶源信息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